
2026/07/24 / 李昌霖
(財經中心/綜合報導)
近期因部分熱門保單引起市場搶購潮,導致保險公司頻頻出現「核保大塞車」的現象。許多民眾簽約後遲遲等不到保單核發,不禁擔憂:「如果這段等待期間發生意外或生病,保險公司會賠嗎?」
對此,保險專家指出,許多民眾對保單生效時點有誤解,只要保戶誠實告知體況且完成繳費授權,保障權益通常不會因為保險公司的行政延宕而受損。以下為您整理出核保與理賠延宕下的「6大實務眉角」,確保您的保險權益不漏接:
眉角一:保單生效看「簽約日」,而非核保通過日
許多民眾誤以為保單要等保險公司核保通過當日才生效。但實際上,若民眾沒有會被拒保的事由,且確實繳交或授權繳交首期保費,保險公司同意承保時,會將「簽約日」(或業務送件日)當天的午夜十二時(翌日零時)視為保單生效日。這意味著,無論核保期拉得多長,只要沒有不實告知,保障權利都會回溯保留至簽署要保書的那一天。
眉角二:核保期間逢事故,保險公司仍須理賠
若在漫長的審核期間不幸發生意外或疾病,保戶也不用過於慌張。只要投保時沒有隱匿體況且符合承保條件,在「繳費後、核保前」這段期間發生保險事故,保險公司依舊必須負起理賠責任。實務上曾有保戶在核保期間發生嚴重車禍,無法進行保險公司要求的體檢,最後經保險經紀人協商,以交通事故三聯單代替體檢,成功爭取原條件承保並順利理賠。
眉角三:刷卡繳費?「授權書簽署日」才是生效關鍵
實務中容易發生誤解的情況往往是「繳費方式」。若以現金繳費,繳費日通常等同簽約日;但若是使用信用卡刷卡或銀行授權書扣款,實際的扣款日與核保日往往會晚於簽約授權日。專家提醒,保戶簽署授權書就等於完成繳費授權,待核保通過後,保單生效日依然會以授權書上的日期(通常即為簽約日)為準。
眉角四:別掉進健康險的「疾病等待期」陷阱
雖然壽險與意外險的生效日通常就是理賠責任起始日,但健康險(如醫療險、癌症險、重大疾病險)為了防範民眾帶病投保,通常設有 30 天至 90 天不等的「疾病等待期」。也就是說,即使保單已回溯生效,保戶仍必須是過了這段等待期後才發生的疾病,才能順利申請理賠。
眉角五:理賠若延宕,保戶有權索取 10% 遲延利息
不只核保會塞車,理賠審核有時也會大排長龍。依據《保險法》第34條規定,當保戶交齊理賠證明文件後,保險公司應於約定期限內給付;無約定期限者,須在接到通知後 15 日內給付賠償金額。若因可歸責於保險公司內部的作業延宕導致逾期,依法保險公司必須額外加付年利一分(即年利率 10%)的遲延利息。
眉角六:堅守最大誠信原則,隱匿體況恐遭拒賠或解約
在核保期間若發生事故,保險公司會更加嚴格審視保戶是否違反「最大誠信原則」。若保戶有既往病史或健康檢查異常數值卻隱匿未告知,保險公司不僅有權採取加註除外責任、該事件不理賠等措施,甚至可依法直接解除契約。
【專家總結】 意外與疾病隨時可能發生,面對核保大塞車,保戶應先確保自身在投保時的「健康狀況誠實告知」與「繳費授權」程序皆已完備。若不幸在等待期間發生事故,可尋求專業的保險人員或保險經紀人協助協商,幫助自身取得應有的保障,捍衛權益!